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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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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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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務介紹
會務股的工作職掌了會籍、人事、文書、事務、工程及財產等之管理工作內容包羅萬象,主要偏重於管理其中包含有:
會籍管理:以議事、選舉及會籍登記為主軸。
人事管理:辦理人事登記、考核、獎懲及遷調、選聘人員聯誼及員工自強活動等項目。
事務管理:為文書、檔案、印信、收發文、庶務及出納等項次為目的。
財產管理:對於各項財產之登記及管理。
其他:受理「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」之申請受理「點滴農漁情,溫馨滿校園」家境清寒補助之申請本會承售屋之租賃、買賣
| 「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」申請 |
| 申請條件 |
申請人應為本會正會員或農保被保險人,申請人及其配偶(學生之父母)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。申請人為祖父母者,須與孫子女同一戶籍連續6個月以上,有共同生活之事實。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補助,學業成績70分以上,操行成績乙等或75分以上。※詳細規定請參考申請表。 |
| 應備資料 |
1.前一學期之學業、操行成績單正本一份。
2.申請時當學期在學證明(正本)或已註冊之學生證(正反面影本)一份。
3.申請人及其配偶、子女(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,含該學生及學生之父母)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口名 簿影本各一份。
4.申請人本會存摺影本一份及印章。
5.申請期限為每年3月1日至31日及9月16日至10月15日(逾期不受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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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「點滴農漁情,溫馨滿校園」家境清寒補助申請 |
| 申請條件 |
家境清寒無能力繳納午餐費、學費,經學校或農會推荐者,為本會會員(含贊助會員)就讀國中、國小之眷屬資格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1.公所列級貧戶(2、3級)之學生為第一優先者。
2.無雙親、單親,其生活依靠兄姊、祖父母或其他親戚扶養者。
3.因家庭生活清寒者。
4.每學期申請一次為限(意外、急難捐助者不在此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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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請加入農會會員 |
| 申請條件 |
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20歲,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,實際從事農業之自耕農(以本人、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地供農、林、漁、牧使用,面積0.1公頃以上)。 |
| 應備資料 |
1.戶口名簿(影本)或戶籍謄本一份。
2.申請前10日內請領之土地登記謄本(以本人、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之農地,面積0.1公頃以上)。
3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。
4.申請人印章。
5.入會費1,1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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