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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款業務
活期存款
【開戶】
一般個人戶請本人攜帶身分證另加副證件及開戶印鑑;法人、團體、公司、行號請負責人攜帶相關證件、開戶印鑑。 至本會申請辦理。
【特 點】
1.憑存摺至本會櫃檯存入、提領現金或轉帳。
2.以金融卡、電話語音轉帳等隨時存取,手續簡便。
3.代繳公用事業月費、稅款、本會各項貸款本息、農民健康保險費等。
活期儲蓄存款
【開戶】
一般個人戶請本人攜帶身分證另加副證件及開戶印鑑,至本會申請辦理。
【特 點】
1.憑存摺至本會櫃檯存入、提領現金或轉帳。
2.以金融卡、電話語音轉帳等隨時存取,手續簡便。
3.代繳公用事業月費、稅款、本會各項貸款本息、農民健康保險費等。
支票存款
【開戶對象】
個人、外國人、公司、團體、行號
(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申請開戶;被拒絕往來未解除者,不得申請開戶。)
【應備證件】
(一)個人--身分證及第二輔助證件(如健保卡、護照、駕照或學生證等)
(二)外國人--護照及各直轄市、縣(市)警察局外事科配賦之「統一證號」或居留證
(三)公司--公司登記證明文件(公司執照、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變更登記表)影本、營利事業登記證(或繳納營業稅證明)及(董事會議紀錄、公司章程或財務報表等),分公司另需徵提總公司授權之證明書
(四)行號--營利事業登記證、負責人身分證及第二輔助證件(如健保卡、護照、駕照或學生證等)。
(五)其他團體--主管機關登記證照或核准成立備案文件(開戶時應留存證件影本)
【開戶限額】
新臺幣一萬元即可開戶,往來金額不限。
【申請流程】
【申請時間】
徵信時須視案件情況而定,一般約為一週。
【特 點】
(一)可辦理透支
(二)免除攜帶現鈔之風險
(三)電話語音服務
(四)可申請代繳公用事業,稅款及扣繳貸款本息
定期存款
【開戶】
一般個人:本人親帶身分證及印章。法人、團體、公司、行號:負責人攜帶相關證件、印章。
【開戶限額】
新臺幣一千元即可開戶。
【期 別】
1、3、6、9 個月、一年。
【特 點】
可選擇按月領息或到期一次領取本息。
定期儲蓄存款
【開戶】
一般個人:本人親帶身分證及開戶印章。非營利法人:攜帶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證件、公文或稅捐機關核發之統一編號及法人、負責人印章。
【開戶限額】
每筆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元。
【期 別】
一年、二年、三年。
【特 點】
存本取息儲蓄存款
◇ 計息及領取方式:依牌告利率計息,按月領息,到期領回本金或續存。
◇ 特點:
可辦理自動轉息,自動轉期續存。
可辦理存單質押及中途解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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