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啓動災害稻穀收購,減輕農友損失,業務宣導說明如下:
一、臺灣地區近期受東北季風及鋒面影響,局部地區發生豪雨陸續傳出農業災情,為減輕農友災害損失,已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。二期稻作如因雨受損或發芽,農友可依「收購天然災害稻穀作業要點」規定,洽當地農會及民營公糧業者繳售災害稻穀。農民繳交災害稻穀亦得領取烘乾、包裝及堆疊補助費用每公斤乾穀2元。
二、符合公糧收購對象之受災農戶,如本期作尚未申報種稻,請宣導農民周知儘速辦理申報,補辦期限以十日為限。
三、災害稻穀收購期限:自100年11月16日起二星期為原則,必要時得延長。
四、災害稻穀之收購價格: (一)計畫及輔導收購價格:每公斤菮梗種稻穀為22元、秈種稻穀、圓糯及長糯稻穀21元。 (二)餘糧收購價格:每公斤梗種稻穀20.6元,秈種稻穀、圓糯及長糯稻穀19.6元。
五、天然災害稻穀(乾穀)依經收品質驗收標準如下: (一)梗種稻穀每公升容重量未達530公克、秈種稻穀每公升容重量未達490公克、圓糯稻穀每公升容重量未達510公克、長糯稻穀每公升容重量未達480公克。 (二)水分不得超過13%。 (三)夾雜物不得超過1%。 (四)不得有腐敗、變色、異味、污染、發霉或含有異物。
六、在稻穀未黃熟前或在雨水未乾前收穫之濕穀,水分含量高折算乾穀量少,對農友不划算,而且需要較長的烘乾時間,除烘乾費用增加,也造成能源浪費,請農友配合於晴天時收割,並適時收穫,對自身收益最有利。 |